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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举办2021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1-06-11

6月10日下午,深圳大学2021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在汇智楼报告厅开班。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深圳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深圳大学监察专员卢成燕出席培训,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孙宏元主持培训,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纪委委员、纪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班以贯彻《中共深圳大学委员会关于规范和加强基层党委(党总支)纪检工作的意见》(深大党发〔2021〕1号)为宗旨,强化学校纪检干部对自身责任与使命的认识,指导、督促纪检人员认真履职尽责。

培训对《中共深圳大学委员会关于规范和加强基层党委(党总支)纪检工作的意见》印发的背景、目的和具体内容作了解读,为各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提供具体参考。

卢成燕发表讲话。他强调,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不仅是落实文件的要求,也是加强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现实需要。他围绕如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这一主题,从“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和使命”“如何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以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三个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六项工作要求。一是要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监督执纪问责;二是要落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三是要结合“高校监督十条”聚焦监督职责,提升监督效能;四是依规依纪依法抓好问题线索查办;五是重视教育职能,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强化师生廉洁教育;六是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理论学习,敢抓敢管,廉洁自律,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随后,培训班根据《深圳大学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程(试行)》及上级有关规定,作“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专题业务培训,明确了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和查办案件的流程和要求,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了具体指导。

( 纪检(监察)室 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