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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关于征集校园标志性景观创意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9

深圳大学于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建校36年,深圳大学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学校秉承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齐全、设施完善、师资优良、管理规范的综合性大学。深圳大学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文明校园。为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学校制定了《深圳大学文化创新发展纲要》,提出文化建设十大工程,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建设一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区大学文化。

为进一步落实《深圳大学文化创新发展纲要》,凝聚深大三自精神,厚植学校文化底蕴,提升大学文化内涵;进一步创建优美校园、文化校园,营造内涵丰富、优美宜人的校园景观,展示全国文明校园风采;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凝聚师生爱校之情,深圳大学拟在三个校区新建一批标志性景观,现面向社会征集校园标志性景观创意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深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创意要求

1. 以深大校园总体规划为基础,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以及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对全校范围内的开放空间进行标志性文化景观创意。深圳大学校园地图可在学校官网查看(https://www.szu.edu.cn/xxgk/xydt.htm)。

2. 创意表现形式以主题雕塑(如单体雕塑、故事雕塑群、艺术浮雕墙等)和人文建筑景观(如壁画、文化墙、文化长廊、景观石等)为主,设计风格、表现形式、材料、规格、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

3. 创意方案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内容健康,创意独特;突显深大元素,反映深圳大学精神内涵和办学理念、特色、成果、优势等,具有鲜明时代和地域特征;要富有象征意义,具有视觉冲击力与艺术感染力、较高的辨识度与记忆度。

4. 创意方案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因势造景,符合场地功能定位,作品风格、尺度要与校园整体建筑风格、周边环境、功能布局和谐统一。要实现功能与形式、物质空间与精神体验、艺术性与安全性的融合,满足师生物质与精神生活的需要。

三、方案要求

1. 形式不限,可以文字阐述并附概念草图、效果图、意象图片、模型及多媒体等多种形式提交作品。

2. 方案中应对创意景观地点、内容、类型、风格和材质等进行详细文字说明,务必充分表达创意设计构思。

3. 提交创意方案须填报《深圳大学校园标志性景观创意方案应征表》(附件),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4. 应征方案应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如涉及抄袭及其它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评选与奖励办法

1. 评选方法

学校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和群众评选相结合、网络投票与专家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应征方案进行匿名评选。评选程序为:

1)学校邀请有关专家、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全部应征方案进行入围评选。

2)组织全校师生对入围方案进行广泛评议和投票。

3)学校综合专家组意见和投票结果确定获奖方案。

2. 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学校将评选6个创意方案予以奖金奖励并颁发证书奖章,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500元。

五、投稿须知

1. 投稿人须提交以下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1)深圳大学标志性景观创意方案(必交);

2)深圳大学校园标志性景观创意方案应征表(必交);

3)附件:平面或三维设计、效果图或模型照片等能充分表达设计构思的图纸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

以上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创意方案+作者姓名。图片统一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50DPI)。纸质版及实物寄送至邮寄地址(作者信息附在图纸背后)。

2. 投稿截止时间:201948日。

3. 请作者自留底稿,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

六、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1. 方案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及所有权归深圳大学所有。

2. 应征方案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行为,深圳大学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连带责任。

3. 凡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535276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行政办公楼416室(邮编:518060

电子邮箱szuxcb@szu.edu.cn

附件:深圳大学校园标志性景观创意方案应征表

深圳大学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深圳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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