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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余新国: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到我校调研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5

 

11月12日下午,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相关部门到我校调研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会议围绕如何推进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共同谋划深圳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余新国主持会议。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深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汪洪等有关领导,我校党委书记、校长李清泉出席会议。我校法学院负责人和法学相关专业教师代表参加会议。

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强法治城市建设理论和实务研究,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为了贯彻落实《意见》,深圳市委出台了专门的实施方案,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部署了一系列工作,其中一项任务就是出台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的意见。

会上,深圳大学有关负责人汇报了法学教育与科研总体情况,以及建设高水平法学院有关文件的起草情况。深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有关文件依次发表了意见。

余新国指出,法治人才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主力军,培养工作意义重大,且刻不容缓。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是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树立中国现代化城市典范、提升深圳市软实力的迫切需要。中央印发法治人才培养相关规划,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放在全市人才工作的大局中统筹谋划,高水平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余新国强调,深圳大学作为本土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足深圳实际需求,突出深圳特色,注重法律职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基层法律人才的培养,形成满足多类型多层次需求、特色突出的培养格局。要在人、财、物方面更多向法学院倾斜,以实际行动支持法学院发展,,为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推动高质量法学人才培养、领军人才引进和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余新国要求,新时代高校法治人才培养,必须高度重视法治实践。要坚持把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教学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法学院校普遍开设职业伦理、司法实务课程,建立以法律职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培养模式。要建立理论导师和实务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努力提高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法学院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协同育人作用,畅通高校和法治实务部门双向交流渠道,努力为法治国家和深圳“双区”发展战略培养高质量法治人才。

李清泉对余新国一行来到深圳大学调研和指导表示感谢。他表示,深圳大学作为深圳市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建校以来保持和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色,对深圳的城市文化建设做出巨大的贡献。他指出,建设高水平的法学院不仅对于一所大学的发展十分重要,对一座城市的法治建设更是具有重要意义。深圳大学建校38年以来,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通过自身努力,法学院建设和发展取得了很大成果,在学科教育和科研方面都形成了突出特色,尤其是香港法和港澳基本法研究水平领先广东省内外,形成一体化和多平台的知识产权法研究特色,成立全国首家党、政、学三方共建的合规研究院等。近年来,深圳大学法学院展望“双区”建设前景,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发挥学科优势与特色,服务地方法治理论研究,特别是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打造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研究、加快人工智能科技与现代金融业发展等方面,积极开展在国际法、经济法、民商(知识产权)法、行政法、金融法、航空法、环境法等领域研究,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李清泉表示,深圳大学的法学院发展有良好的基础,但目前的发展建设水平仍不足以匹配深圳的城市地位以及深圳大学的发展速度。在“十四五”期间,深圳大学把建设高水平的法学院作为学校的重要发展目标,专门制定了“一院一策”,同时希望在人才引进、政策补贴、经费投入、项目平台建设等方面得到政府支持,通过协调法律部门进行校外实践合作、与市司法局建立合作共建机制等方式,给予深大法学院更大的发展机遇。

会上,与会人员就关于如何推动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展开研讨。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