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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9-11-07


11月6日上午,深圳大学在汇元楼401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体在家校领导及党委常委参加会议。会上,校党委书记刘洪一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以及中央办公厅和省委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特殊历史时刻召开的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瞻远瞩、览全局、求真务实、守正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

刘洪一就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学校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迅速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二是宣传部和组织部要制定学习宣传的专门实施方案,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全会精神深入广大师生,做到入脑入心。三是全体校领导要带头认真学习全会精神,带头深入机关处室和学院开展宣讲工作。人文社科领域的专家学者还要深入街道社区,走入校外开展全会精神的宣讲。四是要发挥深圳大学人文社科的学科优势,加强对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深入系统研究,在党媒党刊和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成果,发挥深圳大学的理论高地优势。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