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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09-26

 

9月25日下午,我校在国际会议厅召开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议邀请深圳市委原巡察组组长、市纪委原审理室主任周晓笛作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辅导。校领导刘洪一、李清泉、范志刚、卢成燕、黎军、徐晨、王晖,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政部门负责人,各基层党委(支部)书记、副书记,各学院(部)班子成员,各直属教研教辅单位负责人等参加学习会。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卢成燕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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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笛围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理解与适用展开专题辅导。他重点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从“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等方面深入解读了新《条例》的亮点,围绕“纪律‘高压线’”对新修订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对照讲解,并结合具体案例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刘洪一指出,党的十九大后再次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将十九大新党章细化具体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党内法规衔接、增强制度合力的生动体现。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适应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回应了广大民众对加强党的建设的热切希望,及时巩固了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凸显了党的纪律建设新成就,体现了中央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

刘洪一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做《条例》的模范遵守者、坚定维护者和有力实践者,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让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做到学习《条例》全覆盖。要将落实《条例》精神与学习贯彻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文化创新发展纲要》政治文化工程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加强警示教育、执纪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