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深圳大学与深圳市检察院“校检合作”签约仪式在粤海校区汇元楼举行。深圳大学党委书记李清泉、副校长汪永成;深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丽出席签约仪式。

李清泉对深圳市检察院一行表示欢迎。他指出,此次“校检合作”由区级提升至市级层面,标志着深圳大学法学院与深圳市检察院的合作进入新阶段,此次合作签约有意义、有价值、有深度。他表示,深圳大学法学院作为深圳市唯一的法学院,与深圳市法治建设共成长,得到了深圳司法单位的大力支持。学院在发展建设中高度重视与学校发展相匹配、与深圳市服务发展相结合,未来将在科研成果、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再上新台阶,为社会服务作出更大贡献。李清泉表示,接下来,深圳大学将聚焦人才培养培训,为深圳市依法治市提供高质量人才;聚焦人才输送,培养法学博士人才和在职优秀干部;聚焦科研成果转化,立足大湾区法律服务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开展广泛研究。此次协议签约后,深圳大学法学院将在深圳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提升教学培训能力,把“校检协议”做深做实。

李小东介绍市检察院的基本情况。他表示,深圳大学是一所起点高、发展快,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大学,深圳大学法学院伴随特区发展、见证法治进步、为法治建设作出诸多贡献。此次深圳市检察院与深圳大学签约“校检合作”协议,将局部合作升格为全方位合作,开启了校检双方的深度交流。他希望未来双方能够发挥各自优势,聚焦理论研究、课题培育、人才培养三方面,共同服务深圳法治建设,以法治为基石,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推动校检共建服务,为在法治轨道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座谈交流会上,双方就思政教育、人才培养、校检共建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并就三方面达成共识:一是通过“校检合作”搭建交流平台,立足深圳实际建立实训平台,深化理论研究合作;二是通过“校检合作”培育德法兼备的人才,将专业知识与思政理想追求和价值观贯彻到教育中,丰富法学实务课程;三是创新“校检合作”新模式,丰富实践岗位和对学生的锻炼途径,形成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

仪式上,汪永成、张丽分别代表深圳大学与深圳市检察院签订“校检合作”协议,李清泉、李小东共同见证签约。深圳大法学院相关负责任人,深圳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干部处、组织教育处相关负责人出席并共同见证签约。
(党委宣传部 记者 向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