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宣传部主办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15-07-24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已于7月24日正式发布。201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共计88个,其中学术学位60个,专业学位28个,招生专业(领域)与去年持平。

  2016年,我校招生学院(部)共计26个,较去年增加心理与社会学院、高等研究院两个招生学院。其中心理与社会学院有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原在师范学院)、应用心理学(原在师范学院)两个学术学位招生专业和社会工作(原在法学院)一个专业学位招生专业;高等研究院新增了材料科学与工程(理学)一个学术学位招生专业,但仅接收推免生报考。此外,我校还新增了2个学术学位招生专业,分别是改授理学学位的教育技术学和郭仁忠院士为学科带头人的地理信息与智慧城市。

  另外,项目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暂停招生,学科教学(英语)继续暂停招生。社会工作专业由去年的周末授课调整为全日制授课。

  学制上,除控制工程、社会工作、金融(周末授课)、国际商务(周末授课)、会计(周末授课)学制为2年外,其他所有专业学制均为3年。

  2016年,我校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范围进一步缩小。除专业学位中法律(非法学)(周末授课)、法律(法学)(周末授课)、工商管理(周末授课)、公共管理(周末授课)、国际商务(周末授课)等5个专业(领域)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83个招生专业均不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有关考生务必注意。

  有关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等具体信息,欢迎各位同学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看(http://zsb.szu.edu.cn/705.html)。热切期待和欢迎各位同学关注和报考我校!

  特别提醒:我校2016年推免生预报名已经正式开始,欢迎登陆 http://zsb.szu.edu.cn/2015/ss/ybm 报名,复试将于9月末至10月初开展。

深圳大学研招办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