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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发布时间:2018-06-04

 

5月31日上午,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办公楼401会议室举行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会由校党委书记刘洪一主持,校长、党委副书记李清泉,党委副书记范志刚,副校长徐晨、王晖,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负责人参加学习。

刘洪一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总遵循,是党领导人民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总根据。这次宪法修改,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贯穿着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丰富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内涵特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条主线,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科学修宪、民主修宪、立法修宪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意志、国家意志、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根本保证。他强调,作为特区大学,深圳大学要始终坚持“走在前列”的政治自觉,旗帜鲜明地拥护宪法,领会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对宪法法律的真诚信仰。要以学习贯彻宪法来促进和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政治觉悟,把握历史机遇,顺应发展大势,努力用实际行动加快推进新时代一流特区大学的建设,以开拓进取的精神扎实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李清泉指出,宪法修改是在继承、完善和发展原有宪法的基础上进行的,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的诉求,满足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宪法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完善了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的具体举措,充实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相关内容,等等,这些都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对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突出的指导意义。要充分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校中的重大作用,下功夫把宪法学深悟透,把握新宪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提升办学治校的能力水平,把深圳大学建设成依法治校的典范。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要切实遵行、坚决维护。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的浓厚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自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大家表示,要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上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