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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开题报告会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23-05-22

5月19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系统论视野下的数字法治基本问题研究”开题报告会在深圳大学顺利举行。深圳大学副校长张晓红,中共深圳市委网信办张忠亮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张守文教授出席并致辞;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先林教授、李友根教授,暨南大学刘颖教授,子课题负责人浙江大学王春晖教授,深圳大学王晓晔特聘教授、朱谢群教授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开题报告会开幕式由重大课题首席专家叶卫平教授主持。

张晓红在致辞中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各位专家长期以来对深大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她指出,深圳大学作为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和实验大学,一直积极开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数字法治重大课题将在建构数字法治理论,推进交叉学科研究,探索新学科研究路径,服务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等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张守文教授指出,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带来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大量新型社会关系,需要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的跟进;数字法治基本问题的解决,关系到新发展理念的落实和整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进而影响国家现代化进程,本课题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

张忠亮表示,数字经济领域已经成为大国竞争的前沿阵地和主要赛道,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问题的处理,都需要法律制度的创新。本课题具有前瞻性和引领性,深圳市数字经济发展和治理状况将为本课题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场景,希望课题研究将更多关注投向实践层面的问题。

项目报告环节由北京大学盛杰民教授主持。叶卫平教授对该课题的研究框架、研究思路和研究计划做了重点报告,提出本课题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回应数字法治需求,构建有效的理论、规范和实施体系。研究拟从数字法治的理论基础、数字安全法治问题、数字经济发展法治问题、数字权利保障法治问题和数字法治实施体系五个维度展开。王晓晔特聘教授认为数字经济发展法治环节,应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坚持经济分析和实证分析,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王春晖教授认为数字时代下的技术变革是颠覆性的,需要重视数字技术进步,关注技术与法治之间关系处理。

项目评议环节由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刘俊教授主持。张守文教授指出课题主要基于数字法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关注到了数字法治的理论体系、规范体系、实施体系,三大体系很好体现了逻辑关联和系统性,课题整体框架清晰可行。在下一步的研究中,需要进一步明晰课题中所涉诸如数字法治等核心范畴的界定,进一步关注数字法治涉及到的基本的价值,明确系统论的定位以及子系统的协调关联问题。王先林教授认为,数字经济不同领域的问题存在差别,需要充分把握数字法治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以及应对国际竞争的需要。李友根教授认为,本课题的研究,体现了问题导向、技术导向和实证导向,课题研究的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比较法和历史研究等研究方法的应用。刘颖教授认为,数字法治研究需要注重法律与不同学科的结合,理论和实操的衔接,以及充分考量数据权属分配等关键问题。报告会与会专家还就重大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其他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从不同角度就数字法治重大课题的开展提出大量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会议探讨环节由深圳大学熊伟特聘教授主持,在讨论中,朱谢群教授指出,在传统时代已经存在权利类型和权利体系在进入数字时代后会呈哪些更新和深化,在数字时代又新生出哪些新型权利,是本课题需要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李剑教授建议课题进一步探讨系统论本身应该如何理解、阐释以及与基本问题的关联性如何建立等问题。上海交通大学侯利阳教授建议进一步拓展课题数字国际法治研究视角。南京大学法学院宋亚辉教授建议课题关注和回应法治价值的稳定性与数字经济的灵活易变性之间的内生张力。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社会研究所张绍杰负责人提出通过立法引领数字技术赋能经济发展是课题需要研究的问题之一。

课题组表示将充分汲取各位与会专家的宝贵意见,进一步完善重大课题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确保课题研究按计划高质高效完成,并为数字法学理论研究和数字法治实践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