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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30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十 一”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假期期间实验室的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单位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及教学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在放假前,落实所属实验室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实验室设备财产与师生生命的安全。现就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水、电、门窗的安全自查及“三防”工作。

2.做好易燃、易爆物品、高危化学品的排查与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由专人管理,使用过程中有人监管。

3.假期中确实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进行,并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工作。

4.做好防暴雨、雷电的预防工作,暂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将电源断开。

5.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值班安排表由系(院)留存备案。要求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做好安全巡检工作,并将本身不能解决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即时上报我部及保卫部。

                                        

实验与设备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